今天是:     
济源纪委信访室 监察局举报中心
举报网站须知
  一、本网站受理举报须知
   1、检举、控告党员、干部、党组织、行政组织违纪违法行为是党规和法律赋予党员和公民的一项民主权利,也是每个党员和公民义不容辞的义务。
   2、党员、干部对所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有权提出申诉、要求复议、复查。
   3、信访人因进行检举、控告、申诉,其合法权利受到威胁或侵害时,有权要求受理机关给予保护。
   4、信访人有权要求与检举、控告、申诉案情有关或有牵连的承办人员回避。
   5、信访人要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在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须承担纪律责任。
   6、信访人应遵守党政纪律和控告申诉工作的有关规定,不许无理取闹和纠缠,如有违反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的行为,须接受教育、规劝、直至承担纪律责任。
   7、信访人应自觉接受党政组织的正确处理意见,不应提出党章、制度、政策规定以外的要求。
   8、信访人应据实告知被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违法违纪事实的具体情节和证据。我们欢迎署名举报,以便于联系和调查。对于举报有功者,纪检监察机关将给予奖励。
   9、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处理的原则。属于哪一级党委和行政部门管理的党员干部的问题,由哪一级纪检监察组织负责调查处理。对司法部门的判决、处分不服的,可直接向作出判决处理的上一级司法机关提出申诉;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可直接向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二、注意事项
   1 、网上举报只是反映问题的一种途径,还可通过来信、来访、电话、传真举报等形式进行举报。
   来信请寄:中共济源市纪委信访室(邮政编码: 454650 );
   来访请到:行政区东门(济源市纪委监察局群众来访接待室)
   举报电话:12388(免费电话)
   传    真: 6633532

   2 、提倡署实名举报,署实名举报的请详细填写联系方式。
   3 、请如实填写举报表单中的各栏目。填写“举报内容”一栏时,力求详尽,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等要交代明确。标有“ * ”的为必填项目。

   紧急提示: 自济源市纪检监察举报网开通运行以来,群众踊跃举报,给我们提供了一批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受到了市纪委领导的好评。但也存在部分群众在反映问题时线索不具体,缺乏证人、证物,一些举报人匿名举报,未留下联系方式,给我们的调查造成了一定困难,一些调查结果也无法向举报人反馈。为此,我们要求群众在填写举报内容时,要把所举报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证人、证物等具体细节书写清楚,以便于我们调查取证。我们鼓励实名举报,提供知情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为举报人和知情人保密,提供安全保障,并视情况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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